关于印发《摄影学院督学工作规章制度(修订)》的通知
摄影学院绩效奖励办法(修订)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教职工积极性,激励在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及在教改、科研、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职工,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奖励办法。 第二条 对各奖项的评选,遵循实事求是、即时奖励、择优评定的原则,建立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评选制度,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。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在编的全体教职工。 第二章 奖励项目和方式 第四条 奖励项目 1.出版专著、教材、专利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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